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0:51:08 点击次数:291 次
路灯的亮度标准需依据道路类型、使用场景匹配,核心遵循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》(CJJ 45-2015),既要保障通行安全,又要避免眩光和光污染,具体分场景要求如下:
一、机动车道核心亮度/照度标准
机动车道的照明指标主要看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,同时需满足均匀度和眩光控制要求,不同等级道路标准不同:
快速路、主干路:作为城市核心交通要道,对亮度要求最高,平均亮度需达到1.5–2.0 cd/m²,对应的平均照度为20–30 lx;亮度总均匀度不低于0.4,纵向均匀度不低于0.7,眩光阈值增量TI不超过10%,避免强光影响驾驶员视线。
次干路:承担区域交通连接功能,平均亮度需达到1.0–1.5 cd/m²,平均照度为15–20 lx;亮度总均匀度≥0.4,纵向均匀度≥0.5,眩光阈值增量TI≤10%,保障中速行车的视觉清晰度。
支路:以服务周边居民出行为主,对亮度要求相对较低,平均亮度需达到0.5–0.75 cd/m²,平均照度为8–10 lx;亮度总均匀度≥0.4,照度均匀度≥0.3,眩光阈值增量TI≤15%,兼顾安全与节能。
补充说明: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反射率高于沥青路面,其照度标准可在沥青路面基础上降低约30%;中小城市或周边设施完善的路段,可选择各等级标准的低档值。
二、特殊场景的照明标准
道路交会区:包括路口、匝道、收费站等区域,是车流交汇、转向的关键位置,对亮度要求更高,平均照度需≥30 lx,高档可至50 lx,照度均匀度≥0.4,眩光阈值增量TI≤10%,确保驾驶员能快速判断路况、及时制动。
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:以慢行交通为主,平均照度需≥5 lx,最小照度≥1 lx;非机动车道的平均照度需≥8 lx,照度均匀度≥0.3,避免因光线过暗导致行人或非机动车事故。
居住区道路:需兼顾照明与居民休息,平均照度控制在3–5 lx即可,避免强光直射居民楼窗户,重点保障小区出入口、拐角等关键位置的亮度。
乡村/偏远道路:以满足基础通行识别为目标,平均照度3–8 lx即可,无需追求过高亮度,优先控制能耗和眩光。
三、关键配套要求
均匀度与眩光控制:亮度总均匀度需≥0.4,避免路面出现明暗斑驳的情况;机动车道纵向均匀度需≥0.5–0.7,保障行车时视觉感受连续稳定。灯具优先选用截光或半截光型,减少眩光对驾驶员的干扰。
路面与环境修正:潮湿路面会因积水反光影响视认效果,需将亮度或照度提升10%–20%;雨天、雾天等低能见度天气,也可适当调高照明功率。
节能与智能控制:建议采用LED光源搭配智能调光系统,深夜车流量减少时,可将灯具功率降低20%–50%,但需保证照度不低于标准值的80%。开灯时机可根据天然光照度判断,主干路天然光照度降至30 lx时开启,次干路和支路降至20 lx时开启,避免过早开灯造成能源浪费。